“訴前鑒定+訴前調解”“訴前鑒定+高效審判”“訴前鑒定+快捷服務”,今年蛟河市人民法院開啟“訴前鑒定+”新模式,讓糾紛不再經歷復雜的訴訟程序和漫長的鑒定周期,真正做到了公正、高效、案結、事了、人和的完美局面。截至目前,蛟河市人民法院共啟動訴前鑒定程序案件10余件。
蛟河市人民法院實施“訴前鑒定+訴前調解”,開辟訴源治理“兩步法”。優化人員分配,窗口分工,將訴前鑒定納入到訴源治理的大格局中,融入到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改革工作中,由專人負責訴前鑒定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將鑒定工作移到訴前,并向當事人闡明訴前鑒定的優勢。對于遞交的鑒定材料,實行一次性告知義務。鑒定材料準備齊全后,由專人負責將鑒定材料委托至專業的鑒定機構,進一步破解訴前單方委托鑒定公信力相對較低及訴中鑒定周期過長等問題。同時,與訴前調解組對接,對于已反饋鑒定結果的案件,由訴前調解組進行二次調解。這樣,案件的主要爭議內容在訴前鑒定階段有了明確訴請,大大提高了調解的成功率。
蛟河市人民法院“訴前鑒定+高效審判”,打造鑒審快結“新局面”。當事人在訴前鑒定環節形成明確的訴前鑒定意見,不僅為案件后續審理工作提供了專業的意見參考,也有助于當事人對訴訟風險進行預估和判斷。同時,在訴前鑒定環節就能夠具體明確當事人的訴請,避免了當事人在訴中增加或變更訴請,導致案件由簡易程序轉換為普通程序。為后續訴訟案件的繁簡分流工作提供了依據,也避免了一方當事人因案件審限的延長而發生信訪事件。
蛟河市人民法院實施“訴前鑒定+快捷服務” 打開司法為民“新路線”。積極推進“0”訴訟費實現案結事了的工作目標。由當事人遞交訴前鑒定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委托至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然后再由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在這一閉環中,只需要當事人向鑒定機構支付所需要的鑒定費用,法院不收取任何費用。如當事人通過訴前鑒定結果從而達成訴前調解的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在這一流程中,當事人可以不花一分錢,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糾紛,這也體現了法院“司法為民”的宗旨。(江城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春紅 松花江網編輯 孫桂芳)
原標題: 蛟河法院開啟“訴前鑒定+”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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